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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贝克兰德桥区域的蒸汽列车站点出来后,特里斯提着小小的包裹,在往来的人群中怔了好半响。
贝克兰德和廷根的差别好大!
现在时间还只是六点半左右,但天色居然就已经完全暗了下来,连路边的煤气路灯都已经亮了起来。
还有这空气中的雾霾,往来的大量人群……
找了家廉价咖啡馆吃过晚餐后,特里斯循着经验与感觉,顺着街道乱走,很快找到一条偏僻的小巷。
他很快就在巷口的墙上找到了熟悉的事物——
挂在墙上的一块“告示牌”。
其实,这就是一小块木板,用纤细的麻绳穿了两端,挂在插进墙面缝隙处的木棍上而已。
木板上,有人用炭笔连写带画——比如“↑囗,3,☆。”,标记了一些简单信息。
虽然和廷根的风格有些差别,但特里斯还是辨认出了它的涵义。
“出租床位,一晚3便士。”
“出租上铺,一晚2便士。”
……
在陌生的地点,熟悉的规则还能有用,这让特里斯感到安心不少。
他走进巷子,找到标记了“☆”的楼梯,走了上去。
很快,他就在3楼的一个房门上,看到了同样的“☆”。
敲响房门,和开门的中年女士简单交涉几句,特里斯交给她3个铜便士,得到一个今晚空闲的床位。
离开了熟悉的环境,这一晚,他过的并不舒服。
第二天,特里斯早早地出了门,沿着昨晚打听的方向,走向临近街区的白朗姆街,到“劳工阶层住房改善协会”租房。
最后,他落脚在东区的红砖巷,租了间小小的一居室。
其实,在廷根做过几个命桉的他并不缺钱,他只是不喜欢大房间。
稍微熟悉了一下周边环境,吃过午餐以后,他乘公共马车前往乔伍德区。
莫瓦斯街18号,凯特拉律师事务所。
对过暗号以后,棕黄色头发的接待女士将特里斯带进了中级事务律师斐哥罗·佛斯特的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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